忌食物品
肺结核之人忌食下列食物。
胡椒
大辛大热之物,凡阴虚有火者均忌食。《海药本草》中说:“不宜多服,损肺。”《随息居饮食谱》亦云:“多食动火燥液,耗气伤阴。”肺结核患者多属中医阴虚火旺体质,故当忌之。
辣椒
性热味辛,能助火伤阴。《中药大辞典》申明确告诫:“阴虚火旺及患咳嗽者忌服。”所以,阴虚内热之体的肺结核之人不宜食用。
花椒
俗称川椒,辛温有毒。清·王孟英认为“多食动火”。《本草经疏)中告诫:“肺胃素有火热,或咳嗽生痰,或咳嗽咯血,……法所咸忌。”肺结核之人亦当忌食。
桂皮
属辛温调味食品。《四川中药志》云:“性大热,味辛甘,有小毒,阴虚有火者忌服。”肺结核患者的体质多属气阴亏损,或是阴虚火旺,故切勿服食。
人参
性温之物,大补气血。《医学入门》指出:“阴虚火嗽吐血者慎用。”《药品化义》中也说:“若肺受火邪,喘嗽痰盛,失血初起,皆不可用。”肺结核咳嗽咯血之人,不宜服食人参,野山参尤禁。
狗肉
温补食品,肺结核之人阴虚内热者,不宜食之。《本草经疏》中早有告诫:“狗肉发热动火,生痰发渴,凡病人阴虚内热,多痰多火者慎勿食之。”
獐肉
獐为鹿科动物,獐肉性温热,故凡属阴虚火旺的病症,皆当忌食。而且獐肉亦为发物。《随息居饮食谱》中说:“多食发痼疾。”肺结核病多为阴虚火旺之疾,对性属温热的发物食品,理应忌之。
鹅肉
古代医家及民间均视之为发物,如唐代食医孟诜即云:“鹅肉多食,发痼疾。”《本草求真》也说它“发风发疮发毒”。明·李时珍亦认为“鹅,气味俱厚,发风发疮,莫此为甚。”肺结核亦为痼疾,法当忌食。
黄花鱼
即石首鱼、江鱼,是为海腥发物食品。如《本草汇言》中说:“动风发气,起痰助毒。”清·王士雄亦云:“石首鱼,多食发疮助热,病人忌之。”海腥发物含刺激性成分,肺结核者食之,会加重病势,故应忌之。
樱桃
性温而发涩易导致内热。《日用本草》曾说:“其性属火,能发虚热喘嗽之疾。”肺结核病多为阴虚火旺,虚热虚喘。《随息居饮食谱》又说:“樱桃甘热温中,不宜多食,诸病皆忌。”也应包括肺结核病在内,切勿多食之。
砂仁
性温,味辛,为民间常用的药食两用调料品,历代中医多认为砂仁辛香温燥,易助热上火,耗气伤阴。《药品化义》中就有告诫:“肺有伏火者忌之。”《本草正义》还说它“辛燥而动血”。肺结核多为阴虚内热,误食之,易燥热损肺,甚则动血而咯血吐血,故应忌食为妥。
此外,肺结核患者还应忌吃茴香、荜拨、丁香、生姜、荔枝、龙眼肉、羊肉、鹿肉、海马、麻雀肉、公鸡、韭菜以及烟酒等。